我讀建中時 (1970-73),建中還沒有禮堂。每年畢業典禮那天上午,應屆畢業生從學校整隊出發,步行到中山堂舉行。學弟們則在建中圍牆邊南海路的人行道上夾道歡送。有些比較油條的學弟,還會朝應屆畢業學長隊伍的腳下丟點燃的鞭炮。好在數量並不太多,所以教官也沒有太嚴厲的禁止。
我讀高一時,曾被挑選為去參加中山堂畢業典禮的學弟代表群之一。高二和高一學弟代表們坐二樓,師長和應屆畢業生坐一樓。燈光聚焦在舞台上,一樓和二樓觀眾席都暗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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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耶穌說:「真相 (或譯真理) 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8:32)】
壹
【查經章節:《以賽亞書》第3章1-12節】
1 主萬軍之耶和華從耶路撒冷和猶大、除掉眾人所倚靠的、所仗賴的、就是所倚靠的糧、所仗賴的水‧2 除掉勇士、和戰士、審判官、和先知、占卜的、和長老‧3 五十夫長、和尊貴人‧謀士、和有巧藝的、以及妙行法術的。4 主說、我必使孩童作他們的首領、使嬰孩轄管他們。5 百姓要彼此欺壓、各人受鄰舍的欺壓‧少年人必侮慢老年人、卑賤人必侮慢尊貴人。6 人在父家拉住弟兄、說、你有衣服、可以作我們的官長、這敗落的事歸在你手下罷‧7 那時他必揚聲說、我不作醫治你們的人‧因我家中沒有糧食、也沒有衣服‧你們不可立我作百姓的官長。8 耶路撒冷敗落、猶大傾倒‧因為他們的舌頭、和行為、與耶和華反對、惹了他榮光的眼目。9 他們的面色證明自己的不正‧他們述說自己的罪惡、並不隱瞞、好像所多瑪一樣。他們有禍了‧因為作惡自害。10 你們要論義人說、他必享福樂‧因為要喫自己行為所結的果子。11 惡人有禍了‧他必遭災難‧因為要照自己手所行的受報應。12 至於我的百姓、孩童欺壓他們、婦女轄管他們。我的百姓阿、引導你的、使你走錯、並毀壞你所行的道路。
貳
【經文分析】
這段是對耶路撒冷的審判。
3:1-9 描述猶大國社會的崩解。
3:1 糧食和水是社會安定的基礎 (民以食為天,沒水更不能活)。
參見《以西結書》4:16-17
16 他又對我說、人子阿、我必在耶路撒冷折斷他們的杖、就是斷絕他們的糧、他們喫餅要按分兩、憂慮而喫、喝水也要按制子、驚惶而喝‧17 使他們缺糧、缺水、彼此驚惶、因自己的罪孽消滅。
3:4-5 上帝要以無知的孩童與嬰孩取代富有經驗的官僚系統,最後嚴重的結果必造成社會陷入混亂,包括民間暴動與政府的鎮壓。
參見《傳道書》10:16-17
16 邦國阿、你的王若是孩童、你的群臣早晨宴樂、你就有禍了。17 邦國阿、你的王若是貴冑之子、你的群臣按時喫喝、為要補力、不為酒醉、你就有福了。
3:6-7 政府階層的崩壞,將導致沒有人願意出任官長治理猶大國。
3:10-11 智慧格言。
3:12 “婦女” 指3:16-17所描述貪慾的婦女。
參
【申論】
一
在前幾面次查經會上,薛伯讚牧師說到,現在神學界一般認為《以賽亞書》可能不只一位作者:1-39章的作者可稱為第一以賽亞,40-55章為第二以賽亞,56-66章為第三以賽亞。
我查閱了The HarperCollins Study Bible (New Revised Standard Version)*,在《以賽亞書》正文前的Introduction也同樣持這種看法。
我倒覺得,我們甚至可以懷疑前面那39章也不一定全是以賽亞本人寫的。
例如:
37:1 希西家王聽見、就撕裂衣服、披上麻布、進了耶和華的殿。2 使家宰以利亞敬、和書記舍伯那、並祭司中的長老、都披上麻布、去見亞摩斯的兒子先知以賽亞。3 對他說、希西家如此說、今日是急難、責罰、凌辱的日子、就如婦人將要生產嬰孩、卻沒有力量生產……
第37章之前,作者曾自稱「我以賽亞」(8:3),這裡卻稱以賽亞為 “他”。顯示這章的作者,可能就不是以賽亞。
不只如此,我們可以看到《以賽亞書》第37-38章與《列王記下》第19-20章幾乎一字不差。
是《以賽亞書》抄《列王記》,還是《列王記》抄《以賽亞書》?
還有,
賽2:2 末後的日子、耶和華殿的山必堅立、超乎諸山、高舉過於萬嶺‧萬民都要流歸這山。3 必有許多國的民前往、說、來罷、我們登耶和華的山、奔雅各上帝的殿‧主必將他的道教訓我們、我們也要行他的路‧因為訓誨必出於錫安、耶和華的言語、必出於耶路撒冷。4 他必在列國中施行審判、為許多國民斷定是非‧他們要將刀打成犁頭、把槍打成鐮刀‧這國不舉刀攻擊那國、他們也不再學習戰事。
與《彌迦書》4:1 末後的日子、耶和華殿的山必堅立、超乎諸山、高舉過於萬嶺‧萬民都要流歸這山。2 必有許多國的民前往、說、來罷、我們登耶和華的山、奔雅各上帝的殿‧主必將他的道教訓我們、我們也要行他的路‧因為訓誨必出於錫安、耶和華的言語、必出於耶路撒冷。3 他必在多國的民中施行審判、為遠方強盛的國斷定是非‧他們要將刀打成犁頭、把槍打成鐮刀‧這國不舉刀攻擊那國、他們也不再學習戰事。
也幾乎一字不差。
是《以賽亞書》抄《彌迦書》,還是《彌迦書》抄《以賽亞書》?
我要說的是,這都不重要。就連《以賽亞書》是不是歷史上的那位「先知以賽亞」寫的,也不重要。重要的是《以賽亞書》這卷書所傳達的訊息是不是上帝的訊息。
就像現在已經證實《摩西五經》並不是摩西寫的,而是猶大亡國被擄之後,祭司階層檢討亡國的原因,而寫下來警戒猶太人的。證實《摩西五經》並不是摩西寫的,絲毫沒有影響我們對上帝的信仰。
新約《希伯來書》是基督論最重要的經卷之一,請看
來1:1 上帝既在古時藉著眾先知、多次多方的曉諭列祖、2 就在這末世、藉著他兒子曉諭我們、又早已立他為承受萬有的、也曾藉著他創造諸世界‧3 他是上帝榮耀所發的光輝、是上帝本體的真像、常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他洗淨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
到現在聖經學界仍無法確定《希伯來書》的作者是誰,並不影響《希伯來書》在基督教神學上的重要性。
同樣的道理,《以賽亞書》的作者是誰,並不重要。
二
我想大家可能都聽過魯迅的小說《阿Q正傳》這本書。最有名的一段是,有一天阿Q得罪了人,被痛打了一頓。鼻青臉腫的他就在心裡說:「今天終於被兒子打了,現在的世界真是不像樣……」然後心滿意足勝利的走了。這就是我們今天所說的「阿Q精神」,或是「精神勝利法」。
阿Q精神不只個人會有,國家、民族也會有。
例如1971年10月25日中華民國政府在聯合國大會就要表決通過所謂的 “排我納匪” 案的前一刻,眼看大勢已去,駐聯合國大使搶先宣布 “我國自即刻起退出聯合國。” 也是一種精神勝利法。意思說,是我們自己退出的,不是被你聯合國驅逐的。
然而,聯合國大會才不理你的阿Q精神,隨後照樣通過2758號決議文,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承認她的政府的代表為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並立即把蔣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佔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1971年10月25日,第1976次全體會議。
希伯來人進迦南地,一路打敗原住迦南地的各部族,並建立了統一迦南地的王國,因此有足夠的理由尊他們的神「耶和華」為獨一真神。然而這個王國傳到第三代就分裂成北國以色列,和南國猶大。這兩國最後又被亞述帝國和巴比倫帝國所滅,然後波斯帝國又滅了巴比倫。照古代部族間的戰爭法則,希伯來的神應該被淘汰了。就像猶太人征服迦南地後,淘汰了迦南地的諸神一般。但猶太祭司階層寫的《以賽亞書》卻解釋成,是我們的神命令你們這些外族來滅我們國家的,不是你們的神打敗了我們的神,所有各國的神都不及我們的神。
這不是十足的阿Q嗎?
然而,上帝的作為是超乎人所能想像的奇妙。他竟然用這種論述為世人建立一神信仰。
我們能說沒道理嗎?
哥林多前書1:27-28不就這樣說嗎?--27 上帝揀選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揀選了世上軟弱的,叫那強壯的羞愧;28 上帝也揀選了世上卑賤的、被人厭惡的,以及那無有的,為要廢掉那有的。
林前1:25 上帝的愚拙總比人智慧。
十字架的道理也是如此。不信的人會嘲笑說:救世主怎麼會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我們則相信耶穌是獻上自己,流寶血洗清世人的罪。正如《哥林多前書》1:18所說:“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上帝的大能。”
其實這就是上帝的邏輯超乎人想像的地方。猶太祭司階層寫的《以賽亞書》說,別國、別族的神頂多只能帶自己的族人打勝仗而已;我們的神,以前曾帶我們打勝仗,現在是因為我們不乖,不遵行他的話,他為了要懲罰我們,教訓我們,所以利用別族來打敗我們,滅我們的國,全世界各族都聽我們的神的差遣。
從此耶和華不再單單只是猶太人的神,而是全人類的獨一真神!這是《以賽亞書》最偉大的貢獻。
三
各國神學院的教授、院長,絕大部分本身也是牧師,像我們台灣神學院歷任的院長、副院長、教務主任、教授、……也是牧師。他們在神學院課堂上很嚴謹且誠實的教導神學生,我們現在的聖經是怎麼來的真相,但在教會牧會時,卻不輕易對會眾提起。
因為會眾的神學知識與信仰成熟度不一,說了恐會引起會眾對信仰的窒礙,造成困擾。
我們薛牧師很勇敢的在我們查經禱告會上,把神學院裡討論的真相告訴我們,就是因為他相信我們查經班 “同學” 的神學知識與信心程度都在一定水準以上。首先在查《創世記》時,告訴我們《創世記》是由四種不同來源的典籍編纂而成的,這幾個禮拜的查經又告訴我們神學界對《以賽亞書》的作者的看法。
我們相信「聖經是上帝所默示的」(提後3:16),問題是上帝所默示的原始經卷老早就失傳了。我們現在手上拿的聖經是從數以萬計份的抄本整理出來的。
印刷術發明後,16-17世紀才有印書廠印的聖經,在那之前漫長的好幾千年,聖經都是靠抄寫流傳下來的。13-16世紀以後,聖經才分章節,之前每部經卷都是沒有標點也沒有章節的,因此不論個人抄寫或後來的聽寫,都難免會有失誤,這是屬非故意的。但有些抄經者則是別有意圖的加油添醋,擅改經文。以致流傳下來的新約抄件經整理後,發現互相不一致的地方,竟有3萬多處,而全部新約以現在的章節來看,總共也不過7,957節而已。
不必說在沒有印刷術之前的抄寫容易出錯,即使現在印的聖經,有時也會出錯。例如當年我在讀《聖經現代中文譯本》初版時,讀到《出埃及記》時,突然讀到一節寫道,摩西對上帝說:「我若在你跟前蒙恩,……」,前面都是「眼前」,怎麼這裡出現的是「跟前」?雖然「跟前」與「眼前」意思差不多,都是「面前」的意思,但我還是想追問,到底是「眼前」還是「跟前」。於是就寫信給聯合聖經公會,問他們是誤印了,還是這一節的原文真的是「跟前」?結果聯合聖經公會的主事者回信告訴我說,是誤印了,將會在下一版訂正過來。
接下來我就舉《中文和合本》為例。大家都熟悉的 “主禱文” 在《馬太福音》6:9-13是這樣印的:
9 所以你們禱告、要這樣說‧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10 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11 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12 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13 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或作脫離惡者〕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有古卷無因為至阿們等字〕
請注意,第13節下面的小字說:“有古卷無因為至阿們等字”。意思是說,比我們現在接受的這個經文更早的抄件,沒有「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這一句。這裡所謂的 “古卷” 是複數,若只是一件,《中文和合本》的譯者不會特地在這裡加註。
耶穌說:“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或作是從惡裏出來的〕” (太5:37)
這下問題來了,到底耶穌當初有沒有說「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結尾這句話?如果沒有,那現在的版本加這句是造假,如果有,那不少古卷都漏抄嘍?
我們再看《路加福音》的平行經文怎麼記載:
11:2 耶穌說、你們禱告的時候、要說、我們在天上的父、〔有古卷只作父阿〕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有古卷無願你的旨意云云〕3 我們日用的飲食、天天賜給我們。4 赦免我們的罪、因為我們也赦免凡虧欠我們的人。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有古卷無末句〕
就這樣,到此為止,沒有「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
《路加福音》是可信的,足證現行的《馬太福音》那句「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是後人加的。即使《路加福音》這一小段,也有3處與 “古卷” (複數) 不一致的地方。
再舉一例,《馬可福音》1:40 有一個長大痳瘋的、來求耶穌、向他跪下說、你若肯、必能叫我潔淨了。41 耶穌動了慈心、就伸手摸他、說、我肯、你潔淨了罷。42 大痳瘋即時離開他、他就潔淨了。
我們讀這段經文,一點都不會覺得有甚麼問題。可是據聖經學家們發現,有更早的抄件,第41節開頭的地方寫的是「耶穌生氣了」,而不是「耶穌動了慈心」。我們用常理想想,會有抄經者在看到「耶穌動了慈心」覺得不舒服,把它改寫成「耶穌生氣了」,還是會有抄經者在看到「耶穌生氣了」覺得不太對勁,把它改寫成「耶穌動了慈心」呢?哪一種比較有可能?
其實《馬可福音》記載耶穌生氣的經文還不少,舉一個例子,可9:19 耶穌說、噯、不信的世代阿、我在你們這裏要到幾時呢‧我忍耐你們要到幾時呢‧
耶穌行了那麼多神蹟,世人還不相信他,還懷疑 “你若肯”,耶穌生氣一下也沒甚麼不合常理。可能抄經者覺得這樣不太好,於是便出於好意的將它改成「動了慈心」。
再來看看《馬可福音》16:9-20。這是第二世紀末的抄本才出現,在耶穌升天後快200年,之前的抄本都只到16:8而已。
所以我上面所舉的The HarperCollins Study Bible所印的《馬可福音》本文,就在16:8的下面印著 “短版的馬可福音到此為止” (The Shorter Ending of Mark)。在底下的16:9-20之前則印著 “The Longer Ending of Mark”。
可16:9 在七日的第一日清早、耶穌復活了、就先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耶穌從他身上曾趕出七個鬼。10 他去告訴那向來跟隨耶穌的人‧那時他們正哀慟哭泣。11 他們聽見耶穌活了、被馬利亞看見、卻是不信。12 這事以後、門徒中間有兩個人、往鄉下去‧走路的時候、耶穌變了形像向他們顯現、13 他們就去告訴其餘的門徒‧其餘的門徒、也是不信。14 後來十一個門徒坐席的時候、耶穌向他們顯現、責備他們不信、心裏剛硬‧因為他們不信那些在他復活以後看見他的人。15 他又對他們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萬民原文作凡受造的〕16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17 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18 手能拿蛇‧若喝了甚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19 主耶穌和他們說完了話、後來被接到天上、坐在上帝的右邊。20 門徒出去、到處宣傳福音、主和他們同工、用神蹟隨著、證實所傳的道。阿們。
這麼長的經文,極可能是後人加上去的。
其實,抄經者會擅改經文,並不是自新約的抄經者開始。早在舊約時代,猶太人傳抄他們的聖書就常有人這樣做了。所以使徒約翰深知,將來傳抄他寫的《啟示錄》時,可能也會有人擅改。因此在《啟示錄》結尾的第22章特地這樣警告將來的抄經者:
啟22:18 我向一切聽見這書上豫言的作見證、若有人在這豫言上加添甚麼、上帝必將寫在這書上的災禍加在他身上‧19 這書上的豫言、若有人刪去甚麼、上帝必從這書上所寫的生命樹、和聖城、刪去他的分。
這段話當然不是對我們讀聖經的人說的,“讀” 怎麼能加添或刪去甚麼?只有抄經的人,才有可能動手腳加添或刪去甚麼。
現在再回過頭來看《提摩太後書》3:16。
我們看《中文和合本》是怎麼譯的:
提後3:16 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或作凡上帝所默示的聖經〕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
《中文和合本》特地加註,保羅說的也有可能是:「凡上帝所默示的聖經、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
甚麼叫「凡上帝所默示的聖經」?就是保羅也知道,猶太人的聖書 (亦即後來基督教的舊約) 裡頭,可能有不少被抄經者擅改的,因此只有「凡上帝所默示的聖經」,才有上面所述的那些功用,「凡不是上帝所默示的」,就必須除外。
哇!聖經有錯,那還是聖經嗎?能讀嗎?
我說,那些錯都無傷大雅。
這樣說好像太不專業。
那我就用專業的話語為大家說明。我們學自然科學的,在計量科學方面有一個專門術語叫 “可忽略”,英文作 “negligible” [ˋnɛglɪdʒəb!]。
舉個例子,假如我今天去某醫院初診,院方會替我量身高體重。假設我站上磅秤,顯示出體重60公斤,護理師就記錄了下來。當我步下磅秤時,發現剛才在量我體重時,磅秤上有一隻螞蟻。我會要求把那隻螞蟻掃掉,再重新量體重嗎?當然不會。因為那隻螞蟻的重量對我的體重而言,是 “可忽略” 的。假如我在做精密的農藥殘留量分析檢驗,要稱取10毫克的農藥標準品時,天平上若有一隻螞蟻,那就不可忽略了。
我們現在的聖經是大公會議所接受,教導我們認識上帝的課本。
我們從小讀的教育部國立編譯館編定或審定的課本,這些課本難免會有印錯的地方,我們還不是照樣讀課本,從而獲得數學、化學、物理、……上的知識。
馬偕150多年前來台灣北部傳教時,跟隨他信上帝的台灣第一代基督徒,有不少是文盲。就算他們其中有識字的,那時也還沒有中文聖經好讓他們讀,馬偕隨身帶來的聖經極可能是英文版的,當中識字的第一代基督徒台灣人大概也無法讀。這群第一代信徒在沒有聖經的情況下,照樣信上帝,信耶穌基督。在座各位很可能就有他們的後代,第四代,或第五代。並且那些第一代信徒的後代,也出了不少牧師、長老。我意思是說,即使沒聖經同樣可以信上帝,何況我們現在有聖經,雖然內容有一些可忽略的小錯。當然,我們既然識字,又有中文聖經可讀,最好還是每天讀聖經,因為裡頭有非常豐富的,來自上帝啟發的智慧。
我從1989年慕道開始,每天讀聖經至少一章,太長的就讀半章,整部聖經讀完後,就重新又再讀。一直到現在,已讀過好幾遍了,仍舊每天讀聖經,為的就是要更加認識上帝。讀到發現聖經有錯的地方,就如同量體重時,看到磅秤上有一隻螞蟻一般,沒有妨礙的。不是說聖經有錯,就不能信。不用怕,我們的信仰不會因為現在的聖經裡有錯就崩盤。
《約翰福音》8:32 耶穌說:“真相 (或譯真理) 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知道我們手上的聖經並不是上帝默示的原件,知道我們手上的聖經有些地方可能因為當年傳抄而出現錯誤,知道這些真相,並不致讓我們失去信心。
林前13:12 我們如今彷彿對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模糊不清原文作如同猜謎〕到那時、就要面對面了‧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時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樣。
註:古時候是以銅為鏡,所以保羅說對著鏡子觀看,如同猜謎。
我們現在讀聖經,有不清楚的地方,當然要盡量查考,若真還是無法完全讀懂,等與主耶穌面對面,到那時就全知道了,如同主知道我們一樣,倘若還不明白,就直接問主耶穌吧。
四
我們現在的新約27卷是一直到公元397年才確立的。
公元367年,亞歷山太的主教亞那他修 (Bishop Athanasius) 在他的《Festal Letter for Easter》把現在的27經卷毫無條件的列為正典。公元397年的Council of Carthage (大公教會會議) 完全接納了這27經卷為正典。
為甚麼我說公元多少年,不說主後?
公元525年,基督教神學家狄奧尼修斯‧伊希格斯建議將耶穌生年定為紀元元年,以取代當時羅馬教廷所採用的「戴克里先曆」(以羅馬皇帝戴克里先登基之年,即公元284年做為元年)。伊希格斯並推算耶穌是生於羅馬建國後754年,但後來的歷史學家發現他的計算有誤,耶穌並非出生於公元1年;現在一般以耶穌誕生在約公元前7年至前4年左右的說法最可靠 (大希律卒於公元前4年)。
我手上這本嚴謹的研讀版The HarperCollins Study Bible提到年份時,就是用CE (common era: 公元) 和BCE (before common era: 公元前),而不用BC (before Christ: 主前) 和 AD (拉丁文Anno Domini = 英文in the year of the Lord: 主後)。
我們若說今年是主後2017年,事實上是錯的,若要用耶穌降生年為紀元,今年應該是主後約2021到2024年。既然是錯的,我們就要正確的說,今年是公元2017年。紀元錯了,並沒有影響耶穌降生的事實。
五
基督教最重要的兩個節日:耶穌聖誕節與復活節,其實也是錯的。
我們現在過的復活節,原本是古代西方人慶祝春回大地一切恢復生機的節日,可追溯到古巴比倫的愛情、生育和戰爭女神「伊什塔爾 (Ishtar)」。後來,日耳曼民族每年春分都要祭拜「曙光女神 (Sunner,又叫Eostre)」,盛宴將在春分時舉行,後人認為太陽是從東方升起的,演變成西歐的黎明和春天女神以Eastre為名。現在的復活節英文Easter就是這樣來的。
早期的基督教會,按照耶穌使徒的傳統,在猶太人的逾越節當日,即猶太曆尼散月14日,紀念耶穌的受難和復活,以示耶穌是逾越節的羔羊 (哥林多前書5:7)。然而,西方包括羅馬在內的教會,以耶穌在星期日復活為理由,改在逾越節後的星期日紀念耶穌復活。各地教會對復活節日期爭論長逾一世紀,結果拋棄了依照猶太曆法在逾越節紀念的使徒傳統,而由教會自行計算每年復活節的日子。
羅馬皇帝君士坦丁一世在公元325年召開第一次尼西亞大公會議,訂明了各地統一復活節日期,及不用猶太曆法定出。復活節是星期日,因星期日被教會視做為耶穌死而復活的日子,所以復活節就在每年春分後第一次月圓後的第一個星期日舉行。
每年春分後第一次月圓後的第一個星期日,與耶穌何干?
復活節的日期是錯的,也不影響耶穌復活的事實。
關於耶穌聖誕節,有一個說法是這樣的:
相傳羅馬帝國的君士坦丁大帝,於公元312年在穆爾維大橋戰役勝出後,轉信了基督教。然而,他承襲了父親的信仰,信奉巴比倫的太陽神塔模斯 (Tammuz),而塔模斯的生日正是12月25日。於是,君士坦丁採用了此日為耶穌降生的生日。
東方正教會稍晚以儒略曆定於1月7日,亞美尼亞教會則定在1月6日或1月19日。
由於耶穌死亡的確切日期在四本福音書中有明確記載,根據《馬太福音》26:17,耶穌跟門徒前一天晚上慶祝逾越節,所以耶穌死於猶太曆尼散月十四日,相當於新曆3月25日或4月6日。耶穌30歲開始傳道,於傳道後三年半被殺,若以此來推算耶穌的生日,耶穌受難日往後推6個月就是他的生日--大致上是9月底到10月初之間,不可能是12月25日至1月6日。
我們現在慶祝耶穌聖誕節的日期,也是錯的,同樣不影響耶穌誕生的事實。
六
所以不用害怕接受現在的聖經有錯,主前、主後紀元有錯,耶穌聖誕節及復活節的日期有錯這些事實。這些錯誤,比起上帝全知全能公義慈悲的偉大,都是可以忽略的。
PS:
① The HarperCollins Study Bible (New Revised Standard Version) 是我1995年12月24日在南門長老教會受洗時,鄭仰恩牧師專工從美國訂購來送我的禮物,謹此特申謝忱。
② 上面【申論】之第四、五兩段裡有些資料是直接從網路上抓取的。
LiuCH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1)
15, Sep 2016 21:21
https://www.facebook.com/liuchng.gm/posts/10202264244604452?pnref=story
昨天颱風天,台北雨勢風勢時大時小,我依約去中和扶輪社做專題演講(趁雨小時出門,搭 243 公車到底站中和站,正好是飯店門口)。
中和扶輪社今年度的祕書莊驊恩先生,和我同是基隆出生的。他負責向社友做講員介紹,先前看我個人資料上寫 “出生地:基隆市”,對我特別有親切感,便慨允例會結束後,開車載我回家。
風雨故鄉情,心裡更加深深的感恩。
回台北的一路上,陣風好強,看車外穿著雨衣的機車騎士們,被風吹得很難騎穩。
這位小我10歲的同鄉,是火鍋店的老闆。他在車上對我說:
“我店裡的大師傅,他弟弟昨天帶著兒子(就是大師傅姪子)一起來店裡看多年不見的哥哥和大伯。結果今天早上,大師傅打電話給我,說他今天沒辦法來上班,因為早上風太大,他弟弟在華中橋上被計程車撞死了。計程車被風吹到滑入逆向道,撞了好幾部機車,他弟弟也是其中之一。另外幾人受傷,他弟弟送到醫院前就死亡了。聽了他的電話,我心裡好震驚,好像他弟弟昨晚是帶著兒子來和大哥道別的。我昨天才和他握手,今天他就不在了。”
聽了這段話,我也感觸很深。只有一句話與大家互勉,愛要及時,不論對親人或朋友、同事。
52 (原天空部落格觀看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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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facebook.com/liuchng.gm/posts/10202263520586352?pnref=story
1985 年我 30 歲,11 月初結婚,同月中旬教育部公費留考放榜,我也被錄取了,大家都賀我雙喜臨門。
1987 年新婚才剛兩年,因已屆公費留考的出國期限,只得赴美留學。
那時代沒有個人電腦,更別說網路,隻身在國外,除了課業可以讓自己保持忙碌之外,其餘時間很容易陷入思妻與思鄉的愁緒裡,所以總得找些課外的心靈活動。
由於在美國,音響器材價格與台灣比較起來,相對非常便宜,因此我就買了一台 Magnavox 650 CD Player,和一對 BOSE 插電型的小音箱,接在 CD player 的耳機洞便可以聽。
在宿舍裡,常邊讀書,邊這樣播放 CD 當背景音樂。平均每天從實驗室回到宿舍一直到睡前,總會播上兩三張 CD 陪讀。
1988年春,發現學校附近有家 Hi-End 音響器材店。那時我台北家裡的音響還處於 LP 時代,曾買過一個 Shure TYPE V 的唱頭,台幣八千元,到了美國,在我讀書的鄉下地方,一個只要72美元。當年台幣 25 元兌換 1 美元,算算比台灣真的便宜太多了,便一口氣買了兩個。
這家音響器材店也兼賣一些冷門但很高檔的古典音樂 CD。有天看到店裡擺著一系列 Mobile Fidelity Sound Lab 壓製的發燒片〔俄國Мелодия (Melodiya) 唱片公司老錄音轉成的CD〕,正在特價中,便買了好幾張,包括David Oistrakh, Sviatoslav Richter等的獨奏,以及蘇聯交響團錄的柴可夫斯基、拉赫曼尼諾夫等的交響曲。
其中一張(見第一則留言圖示)是拉赫曼尼諾夫的第二號交響曲。在這之前,我還不曾聽過這支曲子(我是28歲才開始聽古典音樂的)。
有一天心頭一直籠上一小段旋律,感到一股濃得化不開的悽切,可是怎麼想就是想不出是從哪聽來的。
於是就把書架上的 CD 拿下來,一張一張的審視,肯定不是的先放過,把 “可疑的” 集中起來,然後一張一張的慢慢聽。最後終於讓我找到,那段旋律是來自拉赫曼尼諾夫第二號交響曲的第一樂章。
就是下面 Youtube 影片中6'41"~6'59"的那小段(之後還會再現)。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fDgh_GtEHE&ab_channel=incontrariomotu
(Rachmaninoff: Symphony No. 2/USSR Bolshoi Theatre Orchestra/Yevgeni Svetlanov, conduc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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Ē記得細漢時-á要ji̍p-o̍h(入學)ê彼工早起,góan老母牽我的手講:「Kiâⁿ(台語 “行” = 現代北京話 “走”,這裡等於英語 Let's go), chhōa你來去入學。」我講:「我iā bē曉聽外省-á話,要安怎入學?」阿母講:「入學了,學就ē曉阿。」
用台語寫作,的確比較困難,以下就用北京話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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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鍾博之《我一輩子都未考取駕照》)
我 1977 年台大農化系畢業,預官考試不敢報考化學兵那一組,去報考文組畢業就可以考的運輸兵那組,結果考取了運輸兵科。當年7月9日到位在土城的「陸軍運輸兵學校」報到,接受半年的運輸兵少尉軍官養成教育。這6個月當中有一百多小時的駕駛教練課,開的是十輪軍用大卡車。結訓時,也要考照。倒車入庫部分,教練兵告訴我們看到第幾根柱子方向盤怎麼打,然後又怎麼打,我就照做,自然順利考取了軍用大卡車駕照,發照日期是 1977 年 12 月 24 日。
1979 年 5 月 22 日退伍,依規定持有軍用駕照未滿 18 個月者(尚差一個多月),只能降一等換成民用的小客車駕照。說到開車,只要車速超過腳踏車,我就會慌,因此雖然有駕照,也不敢開車。在運輸兵學校受訓時,是整個車隊五輛大卡車一起訓練,只要跟著前面的卡車走就好,而且有駕駛兵教練坐在旁邊,隨時可踩輔助煞車,一點也不用緊張(最前面是中尉區隊長坐的吉普車帶隊,吉普司機同樣是駕駛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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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才看到貓的照片,想到猴硐 (“猴洞ㄚ”)。
其實我小時候,“猴洞ㄚ” 並沒有那麼多在路上閒逛,或趴在路邊曬太陽的貓。那時候,幾乎家家戶戶都有養貓,但目的是用來抓老鼠。--鄉下鼠輩之多,可見一斑。那個年代,貓、狗都是家畜 (貓抓老鼠,狗看門),並不是寵物。
“猴洞ㄚ” 是我的故鄉。
小時候,母親曾告訴我,我在一、兩歲的時候,生了一場大病,病到全身瘦到只剩下皮包骨,只有腹部因積水而凸出。就如同那時候收音機裡賣藥廣告常說的:“胸崁若樓梯,腹肚若水櫃”。連哭聲都弱如游絲,有氣無力 (現在研判極可能是肝炎),眼看就養不活了 (民國40年代初期,一般鄉下礦工家庭遇到這種情形,就只能眼睜睜的看著小孩死掉,城市裡的醫院是有錢人才進得了的)。
正好我阿嬤從 “猴洞ㄚ” 來基隆大竿林探望我父、母親,看到我那就要死掉了的樣子,心疼我父、母親都在礦場做工,根本無暇照顧這樣的小孩,於是便將我帶回 “猴洞ㄚ” 養。
結果,阿嬤就神蹟般的把我養活了過來。至今我還有跟阿嬤調皮搗蛋的記憶**。直到把我養得白白胖胖的,大概經過至少一、兩年之後吧,才送回基隆 “還給” 我父、母親。
我永遠清晰的記得讀小學之前,至少有兩次農曆過年,跟父、母親回 “猴洞ㄚ” 和阿公、阿嬤圍爐過新年。
其中一次因為之前曾下過大雨,山路坍坊,車只能搭到瑞芳,然後一家四口 (那時我家成員還只有父、母、大哥和我),從瑞芳徒步走回 “猴洞ㄚ” 祖厝 (磚造的一條龍式閩南建築)。由於路面積水的關係,我們四人都把鞋子脫了,提在手上走 (那可是為新年買的新鞋呀)。由於我們平常都赤腳慣了,那段路程對大哥和我而言,反而是快樂的戲水之旅。
**1.那時候除了我之外,我三姑媽的長子,小我一歲,已故的表弟兆宇 (小名 “阿呆”) 也一起讓阿嬤養。我們兩個小孩子晚上都和阿嬤一起睡。那是一張古早式的床鋪,床沿是較床面高一點點的木板邊緣。
我常聽說有小孩半夜睡到跌到床下,覺得那怎麼可能?
有一天早晨天還沒亮的時候,我大概是因聽到阿嬤在廚房裡做早餐的聲音所以醒了過來,不過眼睛仍閉著。心裡想,睡覺跌到床下是甚麼感覺呢?我來試試看。
於是就慢慢的往床邊滾。滾了幾下後,竟然滾不動了 (是被高起的床緣擋住的關係,不過我當時並不知道)。於是便再加把勁的滾,然後,突然之間,我就掉到床下了。後腦勺著地,痛得我當場大聲的哭了出來。
阿嬤聽到我的哭聲,立刻從廚房衝進臥室來,把我抱了起來,說:“戇 (gōng) 孫咧,你是安怎跋落來ㄟ?” 我不敢說是故意的,只有乖乖的讓阿嬤抱回床上繼續睡。
2. 另一段記憶也很好玩。有次我小雞雞痛 (現在的小兒科醫學術語應該是包皮發炎),阿嬤就放一粒米在我的小雞雞包皮前端,然後抱一隻紅面公番鴨,對著我的小雞雞哈氣,說這樣就會好。果然,就好了。
3. 表弟兆宇後來讀國一 (基市明德國中,家住五堵) 時,因感冒引起急性肺炎,送醫不治。之後聽阿嬤 (那時與三姑媽家同住) 說,他在醫院臨終前還一直叫我的名子,讓我不禁感傷的落下淚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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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才讀一篇短文,作者說他家遭火災,一小時內 leaving nothing but rubble. 為想確認 “rubble” 是不是記憶中「瓦礫」的意思,於是翻查了字典。
字典上的翻譯是「粗石;破碎的磚〔瓦〕;粗石堆,碎石堆」,第二義與我的記憶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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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看美國職棒大聯盟季後賽,看到 11 點多時,突然感覺睡意很濃,於是便回臥室,躺下來好好的睡,就當是提前睡午覺。
昏昏入睡後,進入了一個夢境(睡夢中並不知是夢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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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先母 19 歲,與她的母親(父親早逝)、大哥、大嫂(懷孕中)及妹妹,住在基隆八堵的鄉下。國民黨軍隊從基隆港登陸後的某一天,八堵人聽到軍人到處抓人的風聲,很多人開始到處躲藏。厝邊(鄰居)告訴先母的大哥(我舅舅)說:「兵 á(軍隊)在抓人 ā,你還不趕緊去山頂躲起來?」我舅舅說:「我又沒做壞事,哪要(tio̍h)躲?」那天晚上軍隊挨家挨戶,到處抓人,幾乎看到壯年男人就抓。我舅舅就這樣被抓走了。──我舅舅是一個沒讀過書的鄉下種田人,並不是 “社會菁英”。LiuCH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