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親68歲過世。那年我41歲,現在我也68歲了。
父母健在時,從不會想到有一天他們會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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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身為醫師 = Being a medical doctor, ......
做為醫師 = Acting as (or As) a medical doctor, ......

中文文言文裡只有 “作” 字,沒有 “做”;一直到唐、宋之後,在佛教的語錄體文字才開始出現 “做” 字,因為它的讀音與 “作” 不同 (參見⑤)。
③ 
由於文言文裡沒有 “做” 字,所以古文成語只有 “作”。
例如:始作俑者、作惡多端、作之君,作之師、自作孽不可活、……。
寫文言文時,當然一律都要用 “作” 字。

白話文裡的 “作為” 本質是名詞,例如:他八年市長任內一點作為都沒有。
不過名詞 “作為” 這個意思,也可以動詞化*,例如刑事法裡有 “不作為” 的術語。

北京方言裡 “作”、“做” 兩字已演變成同音,所以只會講北京方言的人,寫白話文時這兩字很容易混淆。
台語自唐、宋以來這兩字仍維持異音,“作” 唸chok,“做” 唸chòe/chò,就非常容易區別。
例如:
作文、作業、作用、作對、作為 (activity)、創作、寫作、製作、操作、工作、勞作、……,都是chok。
做事、做工、做人、做證、做為 (as)、做紅龜粿、成雙做對、當做、……,都是chòe/chò。

承上,相當於英文連接詞 (conjunction) 的as,正確的中文應該寫成 “做為”。
不過現在仍有很多只會講北京方言的人,一直把這個意思的 “做為” 誤寫成 “作為”。
*關於中文名詞之動詞化,多至不勝枚舉,其中最有名的例子為:“將曹爽我乎?”
見《資治通鑑》一百九卷晉紀三十一 安帝隆安元年四月
初,孝武帝委任王珣,及帝暴崩,不及受顧命,珣一旦失勢,循默而已。丁丑,王恭表至,內外戒嚴,道子問珣曰:「二藩作逆,卿知之乎?」珣曰:「朝政得失,珣弗之預,王、殷作難,何由可知!」王國寶惶懼,不知所為,遣數百人戍竹里,夜遇風雨,各散歸。王緒說國寶矯相王之命召王珣、車胤殺之,以除時望,因挾君相發兵以討二藩。國寶許之。珣、胤至,國寶不敢害,更問計於珣。珣曰:「王、殷與卿素無深怨,所競不過勢利之間耳。」國寶曰:「將曹爽我乎?」(胡三省注:謂珣如蔣濟說曹爽釋權,而司馬懿終族之也。事見七十五卷魏邵陵厲公嘉平元年。) 珣曰:「是何言歟!卿寧有爽之罪,王孝伯豈宣帝之儔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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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乎每個正常的成年人都有這樣的感覺:小學六年好像永遠沒有完結的一天,初中 (國中) 三年加上高中三年,合起來也是六年,卻一下子就過去了。是因為中學六年被切割成兩個三年,所以才覺得過得特別快,還是真的感覺比小學六年快很多?
或許我們會懷疑那樣的切割會造成錯覺,那我們就用一天來做比較好了。小時候的一天是24小時,有白天有黑夜;長大後,一天依舊是24小時,同樣有白天有黑夜。可是小時候 (尤其是小學畢業以前) 一天要過好久,長大後卻一下子就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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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12枚硬幣,其中1枚是假幣。假幣的重量與真幣不同,但不知道是比真幣重或輕;只有一個等臂托盤天平,請在使用三次天平的條件下,找出那枚假幣,並確定假幣是比真幣重還是輕。
解答:
將12枚硬幣分成A、B、C三組,每組各4枚,編碼如下:
A組中的4枚為A1、A2、A3、A4
B組中的4枚為B1、B2、B3、B4
C組中的4枚為C1、C2、C3、C4
為方便敘述,以下稱「假幣」為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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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候住基隆海邊的煤礦村落,從小跟隨老爸 (1929年出生,若仍健在的話,今年90歲了) 透過二戰時代的真空管收音機聽琉球電台的日本歌曲。

讀小學期間,跟隨老母 (1928年生) 同樣透過那台收音機聽歌仔戲 (七仙女少女歌劇團):韓信、狄青、薛丁山.樊梨花等的故事,小時候就耳熟能詳。

當然,同時也收聽台語流行歌曲:文夏、洪一峰、紀露霞、張淑美、鄭日清、吳晉淮、洪第七、郭大誠、葉啟田、黃西田、良山、尤雅、……。

然後,由於國民黨政府的強力運作,“國語歌曲” 漸漸取代台語歌曲 (電視普及時代開始):謝雷、張琪、夏心、張明麗、青山、婉曲、余天、秦蜜、……。

高二時因大哥兆寬的帶領,開始接觸美國流行歌曲:數不清;到我讀大四時,家裡有兩千多張翻版的英、日語流行歌曲及演奏曲的黑膠唱片,當然也有不少台灣本土的台語和 “國語” 唱片。
1977年大學畢業服預官役,在當時座落於土城的陸軍運輸兵學校接受入伍訓練時,因陸光國劇隊參加比賽前借住運校並預演一場,看/聽了《伍子胥過昭關》那段,意外的迷上平劇 (入伍生操課一整天後,晚上被強制集合到禮堂,板凳坐三分之一陪少將校長看平劇,不打瞌睡者幾希)。退伍後常看老三台週日上午的平劇,並到國軍文藝活動中心或國父紀念館看現場演出。連戀愛時,除了帶當時的女朋友 (現在的家后) 看電影外,還到國軍文藝活動中心看了《四郎探母》和《八義圖 (又名《程嬰捨子》、《搜孤救孤》)》。愛聽老生唱腔:周正榮、葉復潤、吳興國,及後來的唐文華 (曾在國父紀念館後台請他簽名);銅錘花臉:陳元正;青衣:魏海敏

一直到28歲,因為請台大外文系畢業的學長帶我買音響的關係,經由他的啟蒙,開始接觸古典音樂。兩個月就入迷了。從此很難再被新的流行歌曲打動,但對兒時至28歲前所聽過的曲子,則念念不忘。因為聽那些歌曲,會有宛如重返當年的感覺。 
“沒有音樂,人生是場誤會。”
PS: 對電影的愛好也是深受老爸和大哥的影響。
PPS: 那台真空管收音機一直陪伴我們一家人到我讀高一才壽終正寢。
PPPS: “國語” 者,擁有武力之方言也。A language is a dialect with an army and navy. -- See https://en.wikipedia.org/…/A_language_is_a_dialect_with_an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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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初中數學最得力的兩部參考書。

原書在幾經搬家後已不知去向,偶爾想起讓我得以考進建國中學的 “恩書”,好不令人懷念。

1976年11月 (大四上學期) 有一次逛新生南路光華橋下的舊書店 (大部分都是原牯嶺街舊書攤遷過去的;台北車站至松山站鐵路地下化後光華橋就不復存在了),意外發現。立刻再度買回,失而復得,如獲至寶。

這兩年來被家后整理收藏到讓我找不到 (這是她最大的本事,經女舍監整理過,舍下三個男生都會找不到突然想念起的書籍或其他物件)。不得已,昨天特地到牯嶺街僅存的兩家舊書店尋找看看,兩家老闆都說沒有。

牯嶺街頭靠近寧波西街那家舊書店 (松林書局) 老闆已八十五歲,正坐在店外乘涼,聽我問起《初中觀念幾何》,立刻說:「好書,現在有錢也買不到了。」然後告訴我說,他的初中幾何老師是譚嘉培。我肅然起敬的 “對曰”:「哦!那你讀建國中學初中部的!」他說:「對。」我說:「我讀木柵初中時,我們的幾何課本就是中華書局印行譚嘉培老師編著的。我是民國59年起讀建國中學,那時只有高中部,那你是我學長。」

我們聊了一陣子,老大哥笑呵呵接受我敬禮,囑咐我有空常來聊。

今晚特地再度懇求家后幫忙找找《初中觀念幾何》與《雷氏代數》的下落。我說:「這兩部書我從舊書攤買回來,不可能再丟了。兒子讀國中時,我還曾當教材教過他們。」

家后終於肯出手相助,果然兩三下就找到了。第二度失而復得,同樣如獲至寶 (詞窮),特地拍照留念。

PS: 改天帶《初中觀念幾何》去找識貨的老學長聊聊,一定會 “相談甚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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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才吃鳳梨,想起小時候聽大人講的 (限制級,慎入;為保留文化,原文照登):
鳳梨、西瓜大小爿 (pêng),
趁食 (thàn-chia̍h) 查某真酷行 (khok-hêng):
講著 (tio̍h) 洗衫,伊無閒 (êng);
講著相姦 (sio-kàn),伊走 (cháu = 北京方言 “跑”) 第先 (tāi-s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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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長於純台語的家庭與社會。

小時候常跟著大人進出鄉下的 “攪 (賭) 場 (kiáu-keng)” 看大人 “博攪” (poa̍h kiáu),有在一般民家,也有在竹林或樹林中的小空地,很有意思。長大後自己也會玩 “十胡仔” 和麻將。因此對台語有關博攪的術語還算熟悉。

賭場經營者 “東攪” (tong kiáu) 是抽頭的意思 (參見附圖《台日大辭典》),而台語說 “博歹攪” (poa̍h pháiⁿ kiáu),就是現在台灣國語 (其實是台式北京方言) 說的 “詐賭”。

還有一詞叫 “koāi kiáu”,意為改變賭局的運勢。例如有人打麻將連輸時,會特地起來上個廁所,或站起來對自己的坐椅踅一lìn,冀望藉此讓贏方的氣 (khùi) 斷一下,讓自己變旺,或贏家變衰 (soe)。

“剪攪” (Chián kiáu) 也有 “博歹攪” 的意思。“剪” 有偷的意思,例如 “剪柳仔” 是北京方言的「扒手」。

“攪邊” 指在一旁看攪的人,有句話說:“攪邊攪無食 (chia̍h)”。
贏攪吊攪,輸攪起攪攄 (lu)。
贏攪驚 (=北京方言 “害怕”) 食飯,輸攪驚天光 (=北京方言 “天亮”)。
PS: 歡迎各方先進留言指正或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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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和年長我25歲的忘年交有一段論辯,覺得很有意思。
這位忘年交是潮州才子、博學鴻儒 (以下就敬稱為「博公」)、傳記文學家、柯乃爾大學**的哲學博士 (Ph.D.)。
**博公曾道:Cornell應讀〔kȯr-ˈnel〕,而不是〔kȯrn-ˈel〕,因此不宜譯作「康乃爾」。
博公自承 “查我一生雖無劣跡,但看不起人,包括一些長官……。” 我同樣也略有那個毛病,因此34年前初識之後,便成為知交。第二年我結婚,他並特地攜同夫人一起撥冗參加我的喜宴。
博公歲數已高,但仍不改幽默風趣本性,所以我有時也敬稱他 “老頑童”,取的是金庸《射鵰英雄傳》的典故。
與博公這樣鴻儒級的幽默大師論辯,最大的好處就是無論我如何高水準的撒野、死纏爛鬥,他都不以為忤。
我最怕與陋儒論辯,稍一不慎,對方就覺自尊受損而惱羞成怒 (台語說 “見笑轉生氣”)。
話說數十年前,博公有次出差時,與歌仔戲名伶廖瓊枝相鄰而坐,兩人就聊了起來。博公看廖瓊枝的歌仔戲劇本中有「奉侍」一詞,可是廖卻讀成「hōng-thāi (奉待)」,因此數十年來,博公總說那是讀白字,將「奉侍」讀成「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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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年輕時有句流行的話說:“來來來,來台大;去去去,去美國。” 年長後,才發現那其實是很多,當然例外也大有人在,被中國共產黨打到台灣來的第一代 “外省黨國高官階層” 對他們子女的安排與期待。他們打從心裡的擔心共產黨遲早會攻打台灣,所以期望子女藉留學去美國,然後成為美國公民,定居在美國,必要時他們隨時可以 “依親”,也成為美國人。潮流一旦形成,大部分的人即使沒那樣的心,也會不知究理的被潮流帶著走。當然例外也大有人在。
在另一方面,大部分的台灣人對子女並沒有那樣期待。然而成績優異的若有機會擠進台大,就莫明究裡的隨著潮流,也申請到美國留學。台灣人的子女到美國留學,多數本意是拿到學位就要回來的,不料有很多人到美國後才發現台灣曾經發生二二八大屠殺,以及後續的白色恐怖數不清的政治迫害事件,於是激憤的參加了反國民黨的組織與活動,遭國民黨的職業學生舉報,被列入黑名單,從此回不了台灣,最後也成了美國公民。當然例外也大有人在,是單純因畢業後,在美國就業機會與待遇都比台灣好,因而順其自然的留在美國的。
我是很普通的台灣人子弟,進台大後從一開始就沒有要去美國留學的打算 (原本想唸台大醫學系,但沒考上)。大學畢業,服完預備軍官役退伍後,就去台灣省所屬機構工作。一年後 (1980年),因前途考量,報考台大碩士班和高考。那年代,國內讀碩士班是完全免學費的,每學期註冊時只要繳台幣18元的「學生平安保險費」就好 (那時還沒有全民健保)。不但學雜費全免,每個月教育部還發2000元獎學金給我們。高考錄取後,也可選擇保留到研究所畢業再接受分發,或自行找政府機關職缺,不必定要接受人事行政局的分發。
碩士班畢業後,以高考及格的資格進入中央政府單位繼續工作。三年後,為了爭一口氣,想出國拿博士,沒錢,只好再拾起書本來用功,去報考教育部公費留學考試。因為壓根沒有要留在美國,若能考取公費留考,是最好不過了。
儌倖通過留考後,公費三年,到美國拿了學位,立刻就回台灣來。繼續回原服務機關任職,一直到退休。
現在年輕人要去美國留學比以前容易多了,沒有非得要進台大不可。同時也已經完全沒有當年那樣的逃難心態了,是很健康的為求取新知,增廣見聞,擴大視野,……而去的,而且也不一定是去美國,西歐與日本也是很多年輕人的選項。
PS: 昨夜 (今天凌晨) 寫上面那篇貼文時,心中還想到一點,但因偏離主題稍遠一些,所以暫時按下不表。
就是年長後,我也曾想過,我們那個年代為何大專聯考丙組的主流前三志願依序為台大醫學系、台大藥學系、台大農業化學系?那個時代雖然國立陽明醫學院還沒成立,但大專聯考除台大醫學系外,還有私立台北醫學院醫學系、私立高雄醫學院醫學系,和私立中國醫藥學院醫學系。
工作後,我發現台大農化系畢業,在台灣的公、私職場上,並沒有較農學院其他學系吃香,這個專長不論在農政單位或衛生單位,都只是各機關的 “小媳婦” 而已。
出國留學後,才發現原來讀台大農化系後,申請美國留學的科系出路非常的廣。
“來來來,來台大;去去去,去美國” 的潮流,連帶的影響了我們大專聯考的志願序。
現在不一樣了,第三類組的主流志願是先填各大學醫學院的醫學系,填完再考慮其他科系,考量的是國內就業市場的出路,這樣的新潮流不再是 “來台大,去美國” 取向了。
(9:08 am補)
PPS: 我連台大農化都不記得曾填過 (只確切記得沒填台大藥學系,因心想若沒考上醫學系,將來要賣藥給 “同學”,多難為情),放榜後才知道有這麼一個學系。
好在當初有跟著潮流填這個系。事後想起來,會冒冷汗。
只能說:感謝上帝!
(16:00又補)
 41 (原天空部落格觀看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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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讀建中時 (1970-73),建中還沒有禮堂。每年畢業典禮那天上午,應屆畢業生從學校整隊出發,步行到中山堂舉行。學弟們則在建中圍牆邊南海路的人行道上夾道歡送。有些比較油條的學弟,還會朝應屆畢業學長隊伍的腳下丟點燃的鞭炮。好在數量並不太多,所以教官也沒有太嚴厲的禁止。
我讀高一時,曾被挑選為去參加中山堂畢業典禮的學弟代表群之一。高二和高一學弟代表們坐二樓,師長和應屆畢業生坐一樓。燈光聚焦在舞台上,一樓和二樓觀眾席都暗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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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耶穌說:「真相 (或譯真理) 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8:32)】

【查經章節:《以賽亞書》第3章1-12節】
1 主萬軍之耶和華從耶路撒冷和猶大、除掉眾人所倚靠的、所仗賴的、就是所倚靠的糧、所仗賴的水‧2 除掉勇士、和戰士、審判官、和先知、占卜的、和長老‧3 五十夫長、和尊貴人‧謀士、和有巧藝的、以及妙行法術的。4 主說、我必使孩童作他們的首領、使嬰孩轄管他們。5 百姓要彼此欺壓、各人受鄰舍的欺壓‧少年人必侮慢老年人、卑賤人必侮慢尊貴人。6 人在父家拉住弟兄、說、你有衣服、可以作我們的官長、這敗落的事歸在你手下罷‧7 那時他必揚聲說、我不作醫治你們的人‧因我家中沒有糧食、也沒有衣服‧你們不可立我作百姓的官長。8 耶路撒冷敗落、猶大傾倒‧因為他們的舌頭、和行為、與耶和華反對、惹了他榮光的眼目。9 他們的面色證明自己的不正‧他們述說自己的罪惡、並不隱瞞、好像所多瑪一樣。他們有禍了‧因為作惡自害。10 你們要論義人說、他必享福樂‧因為要喫自己行為所結的果子。11 惡人有禍了‧他必遭災難‧因為要照自己手所行的受報應。12 至於我的百姓、孩童欺壓他們、婦女轄管他們。我的百姓阿、引導你的、使你走錯、並毀壞你所行的道路。

【經文分析】
這段是對耶路撒冷的審判。
3:1-9 描述猶大國社會的崩解。
3:1 糧食和水是社會安定的基礎 (民以食為天,沒水更不能活)。
參見《以西結書》4:16-17
16 他又對我說、人子阿、我必在耶路撒冷折斷他們的杖、就是斷絕他們的糧、他們喫餅要按分兩、憂慮而喫、喝水也要按制子、驚惶而喝‧17 使他們缺糧、缺水、彼此驚惶、因自己的罪孽消滅。
3:4-5 上帝要以無知的孩童與嬰孩取代富有經驗的官僚系統,最後嚴重的結果必造成社會陷入混亂,包括民間暴動與政府的鎮壓。
參見《傳道書》10:16-17 
16 邦國阿、你的王若是孩童、你的群臣早晨宴樂、你就有禍了。17 邦國阿、你的王若是貴冑之子、你的群臣按時喫喝、為要補力、不為酒醉、你就有福了。
3:6-7 政府階層的崩壞,將導致沒有人願意出任官長治理猶大國。
3:10-11 智慧格言。
3:12 “婦女” 指3:16-17所描述貪慾的婦女。

【申論】

在前幾面次查經會上,薛伯讚牧師說到,現在神學界一般認為《以賽亞書》可能不只一位作者:1-39章的作者可稱為第一以賽亞,40-55章為第二以賽亞,56-66章為第三以賽亞。
我查閱了The HarperCollins Study Bible (New Revised Standard Version)*,在《以賽亞書》正文前的Introduction也同樣持這種看法。
我倒覺得,我們甚至可以懷疑前面那39章也不一定全是以賽亞本人寫的。
例如:
37:1 希西家王聽見、就撕裂衣服、披上麻布、進了耶和華的殿。2 使家宰以利亞敬、和書記舍伯那、並祭司中的長老、都披上麻布、去見亞摩斯的兒子先知以賽亞。3 對他說、希西家如此說、今日是急難、責罰、凌辱的日子、就如婦人將要生產嬰孩、卻沒有力量生產……
第37章之前,作者曾自稱「我以賽亞」(8:3),這裡卻稱以賽亞為 “他”。顯示這章的作者,可能就不是以賽亞。
不只如此,我們可以看到《以賽亞書》第37-38章與《列王記下》第19-20章幾乎一字不差。
是《以賽亞書》抄《列王記》,還是《列王記》抄《以賽亞書》?
還有,
賽2:2 末後的日子、耶和華殿的山必堅立、超乎諸山、高舉過於萬嶺‧萬民都要流歸這山。3 必有許多國的民前往、說、來罷、我們登耶和華的山、奔雅各上帝的殿‧主必將他的道教訓我們、我們也要行他的路‧因為訓誨必出於錫安、耶和華的言語、必出於耶路撒冷。4 他必在列國中施行審判、為許多國民斷定是非‧他們要將刀打成犁頭、把槍打成鐮刀‧這國不舉刀攻擊那國、他們也不再學習戰事。
與《彌迦書》4:1 末後的日子、耶和華殿的山必堅立、超乎諸山、高舉過於萬嶺‧萬民都要流歸這山。2 必有許多國的民前往、說、來罷、我們登耶和華的山、奔雅各上帝的殿‧主必將他的道教訓我們、我們也要行他的路‧因為訓誨必出於錫安、耶和華的言語、必出於耶路撒冷。3 他必在多國的民中施行審判、為遠方強盛的國斷定是非‧他們要將刀打成犁頭、把槍打成鐮刀‧這國不舉刀攻擊那國、他們也不再學習戰事。
也幾乎一字不差。
是《以賽亞書》抄《彌迦書》,還是《彌迦書》抄《以賽亞書》?
我要說的是,這都不重要。就連《以賽亞書》是不是歷史上的那位「先知以賽亞」寫的,也不重要。重要的是《以賽亞書》這卷書所傳達的訊息是不是上帝的訊息。
就像現在已經證實《摩西五經》並不是摩西寫的,而是猶大亡國被擄之後,祭司階層檢討亡國的原因,而寫下來警戒猶太人的。證實《摩西五經》並不是摩西寫的,絲毫沒有影響我們對上帝的信仰。
新約《希伯來書》是基督論最重要的經卷之一,請看
來1:1 上帝既在古時藉著眾先知、多次多方的曉諭列祖、2 就在這末世、藉著他兒子曉諭我們、又早已立他為承受萬有的、也曾藉著他創造諸世界‧3 他是上帝榮耀所發的光輝、是上帝本體的真像、常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他洗淨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
到現在聖經學界仍無法確定《希伯來書》的作者是誰,並不影響《希伯來書》在基督教神學上的重要性。
同樣的道理,《以賽亞書》的作者是誰,並不重要。

我想大家可能都聽過魯迅的小說《阿Q正傳》這本書。最有名的一段是,有一天阿Q得罪了人,被痛打了一頓。鼻青臉腫的他就在心裡說:「今天終於被兒子打了,現在的世界真是不像樣……」然後心滿意足勝利的走了。這就是我們今天所說的「阿Q精神」,或是「精神勝利法」。
阿Q精神不只個人會有,國家、民族也會有。
例如1971年10月25日中華民國政府在聯合國大會就要表決通過所謂的 “排我納匪” 案的前一刻,眼看大勢已去,駐聯合國大使搶先宣布 “我國自即刻起退出聯合國。” 也是一種精神勝利法。意思說,是我們自己退出的,不是被你聯合國驅逐的。
然而,聯合國大會才不理你的阿Q精神,隨後照樣通過2758號決議文,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承認她的政府的代表為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並立即把蔣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佔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1971年10月25日,第1976次全體會議。
希伯來人進迦南地,一路打敗原住迦南地的各部族,並建立了統一迦南地的王國,因此有足夠的理由尊他們的神「耶和華」為獨一真神。然而這個王國傳到第三代就分裂成北國以色列,和南國猶大。這兩國最後又被亞述帝國和巴比倫帝國所滅,然後波斯帝國又滅了巴比倫。照古代部族間的戰爭法則,希伯來的神應該被淘汰了。就像猶太人征服迦南地後,淘汰了迦南地的諸神一般。但猶太祭司階層寫的《以賽亞書》卻解釋成,是我們的神命令你們這些外族來滅我們國家的,不是你們的神打敗了我們的神,所有各國的神都不及我們的神。
這不是十足的阿Q嗎?
然而,上帝的作為是超乎人所能想像的奇妙。他竟然用這種論述為世人建立一神信仰。
我們能說沒道理嗎?
哥林多前書1:27-28不就這樣說嗎?--27 上帝揀選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揀選了世上軟弱的,叫那強壯的羞愧;28 上帝也揀選了世上卑賤的、被人厭惡的,以及那無有的,為要廢掉那有的。
林前1:25 上帝的愚拙總比人智慧。
十字架的道理也是如此。不信的人會嘲笑說:救世主怎麼會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我們則相信耶穌是獻上自己,流寶血洗清世人的罪。正如《哥林多前書》1:18所說:“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上帝的大能。”
其實這就是上帝的邏輯超乎人想像的地方。猶太祭司階層寫的《以賽亞書》說,別國、別族的神頂多只能帶自己的族人打勝仗而已;我們的神,以前曾帶我們打勝仗,現在是因為我們不乖,不遵行他的話,他為了要懲罰我們,教訓我們,所以利用別族來打敗我們,滅我們的國,全世界各族都聽我們的神的差遣。
從此耶和華不再單單只是猶太人的神,而是全人類的獨一真神!這是《以賽亞書》最偉大的貢獻。

各國神學院的教授、院長,絕大部分本身也是牧師,像我們台灣神學院歷任的院長、副院長、教務主任、教授、……也是牧師。他們在神學院課堂上很嚴謹且誠實的教導神學生,我們現在的聖經是怎麼來的真相,但在教會牧會時,卻不輕易對會眾提起。
因為會眾的神學知識與信仰成熟度不一,說了恐會引起會眾對信仰的窒礙,造成困擾。
我們薛牧師很勇敢的在我們查經禱告會上,把神學院裡討論的真相告訴我們,就是因為他相信我們查經班 “同學” 的神學知識與信心程度都在一定水準以上。首先在查《創世記》時,告訴我們《創世記》是由四種不同來源的典籍編纂而成的,這幾個禮拜的查經又告訴我們神學界對《以賽亞書》的作者的看法。
我們相信「聖經是上帝所默示的」(提後3:16),問題是上帝所默示的原始經卷老早就失傳了。我們現在手上拿的聖經是從數以萬計份的抄本整理出來的。
印刷術發明後,16-17世紀才有印書廠印的聖經,在那之前漫長的好幾千年,聖經都是靠抄寫流傳下來的。13-16世紀以後,聖經才分章節,之前每部經卷都是沒有標點也沒有章節的,因此不論個人抄寫或後來的聽寫,都難免會有失誤,這是屬非故意的。但有些抄經者則是別有意圖的加油添醋,擅改經文。以致流傳下來的新約抄件經整理後,發現互相不一致的地方,竟有3萬多處,而全部新約以現在的章節來看,總共也不過7,957節而已。
不必說在沒有印刷術之前的抄寫容易出錯,即使現在印的聖經,有時也會出錯。例如當年我在讀《聖經現代中文譯本》初版時,讀到《出埃及記》時,突然讀到一節寫道,摩西對上帝說:「我若在你跟前蒙恩,……」,前面都是「眼前」,怎麼這裡出現的是「跟前」?雖然「跟前」與「眼前」意思差不多,都是「面前」的意思,但我還是想追問,到底是「眼前」還是「跟前」。於是就寫信給聯合聖經公會,問他們是誤印了,還是這一節的原文真的是「跟前」?結果聯合聖經公會的主事者回信告訴我說,是誤印了,將會在下一版訂正過來。
接下來我就舉《中文和合本》為例。大家都熟悉的 “主禱文” 在《馬太福音》6:9-13是這樣印的:
9 所以你們禱告、要這樣說‧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10 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11 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12 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13 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或作脫離惡者〕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有古卷無因為至阿們等字〕
請注意,第13節下面的小字說:“有古卷無因為至阿們等字”。意思是說,比我們現在接受的這個經文更早的抄件,沒有「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這一句。這裡所謂的 “古卷” 是複數,若只是一件,《中文和合本》的譯者不會特地在這裡加註。
耶穌說:“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或作是從惡裏出來的〕” (太5:37)
這下問題來了,到底耶穌當初有沒有說「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結尾這句話?如果沒有,那現在的版本加這句是造假,如果有,那不少古卷都漏抄嘍?
我們再看《路加福音》的平行經文怎麼記載:
11:2 耶穌說、你們禱告的時候、要說、我們在天上的父、〔有古卷只作父阿〕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有古卷無願你的旨意云云〕3 我們日用的飲食、天天賜給我們。4 赦免我們的罪、因為我們也赦免凡虧欠我們的人。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有古卷無末句〕
就這樣,到此為止,沒有「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
《路加福音》是可信的,足證現行的《馬太福音》那句「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是後人加的。即使《路加福音》這一小段,也有3處與 “古卷” (複數) 不一致的地方。
再舉一例,《馬可福音》1:40 有一個長大痳瘋的、來求耶穌、向他跪下說、你若肯、必能叫我潔淨了。41 耶穌動了慈心、就伸手摸他、說、我肯、你潔淨了罷。42 大痳瘋即時離開他、他就潔淨了。
我們讀這段經文,一點都不會覺得有甚麼問題。可是據聖經學家們發現,有更早的抄件,第41節開頭的地方寫的是「耶穌生氣了」,而不是「耶穌動了慈心」。我們用常理想想,會有抄經者在看到「耶穌動了慈心」覺得不舒服,把它改寫成「耶穌生氣了」,還是會有抄經者在看到「耶穌生氣了」覺得不太對勁,把它改寫成「耶穌動了慈心」呢?哪一種比較有可能?
其實《馬可福音》記載耶穌生氣的經文還不少,舉一個例子,可9:19 耶穌說、噯、不信的世代阿、我在你們這裏要到幾時呢‧我忍耐你們要到幾時呢‧
耶穌行了那麼多神蹟,世人還不相信他,還懷疑 “你若肯”,耶穌生氣一下也沒甚麼不合常理。可能抄經者覺得這樣不太好,於是便出於好意的將它改成「動了慈心」。
再來看看《馬可福音》16:9-20。這是第二世紀末的抄本才出現,在耶穌升天後快200年,之前的抄本都只到16:8而已。
所以我上面所舉的The HarperCollins Study Bible所印的《馬可福音》本文,就在16:8的下面印著 “短版的馬可福音到此為止” (The Shorter Ending of Mark)。在底下的16:9-20之前則印著 “The Longer Ending of Mark”。
可16:9 在七日的第一日清早、耶穌復活了、就先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耶穌從他身上曾趕出七個鬼。10 他去告訴那向來跟隨耶穌的人‧那時他們正哀慟哭泣。11 他們聽見耶穌活了、被馬利亞看見、卻是不信。12 這事以後、門徒中間有兩個人、往鄉下去‧走路的時候、耶穌變了形像向他們顯現、13 他們就去告訴其餘的門徒‧其餘的門徒、也是不信。14 後來十一個門徒坐席的時候、耶穌向他們顯現、責備他們不信、心裏剛硬‧因為他們不信那些在他復活以後看見他的人。15 他又對他們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萬民原文作凡受造的〕16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17 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18 手能拿蛇‧若喝了甚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19 主耶穌和他們說完了話、後來被接到天上、坐在上帝的右邊。20 門徒出去、到處宣傳福音、主和他們同工、用神蹟隨著、證實所傳的道。阿們。
這麼長的經文,極可能是後人加上去的。
其實,抄經者會擅改經文,並不是自新約的抄經者開始。早在舊約時代,猶太人傳抄他們的聖書就常有人這樣做了。所以使徒約翰深知,將來傳抄他寫的《啟示錄》時,可能也會有人擅改。因此在《啟示錄》結尾的第22章特地這樣警告將來的抄經者:
啟22:18 我向一切聽見這書上豫言的作見證、若有人在這豫言上加添甚麼、上帝必將寫在這書上的災禍加在他身上‧19 這書上的豫言、若有人刪去甚麼、上帝必從這書上所寫的生命樹、和聖城、刪去他的分。
這段話當然不是對我們讀聖經的人說的,“讀” 怎麼能加添或刪去甚麼?只有抄經的人,才有可能動手腳加添或刪去甚麼。
現在再回過頭來看《提摩太後書》3:16。
我們看《中文和合本》是怎麼譯的:
提後3:16 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或作凡上帝所默示的聖經〕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
《中文和合本》特地加註,保羅說的也有可能是:「凡上帝所默示的聖經、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
甚麼叫「凡上帝所默示的聖經」?就是保羅也知道,猶太人的聖書 (亦即後來基督教的舊約) 裡頭,可能有不少被抄經者擅改的,因此只有「凡上帝所默示的聖經」,才有上面所述的那些功用,「凡不是上帝所默示的」,就必須除外。
哇!聖經有錯,那還是聖經嗎?能讀嗎?
我說,那些錯都無傷大雅。
這樣說好像太不專業。
那我就用專業的話語為大家說明。我們學自然科學的,在計量科學方面有一個專門術語叫 “可忽略”,英文作 “negligible” [ˋnɛglɪdʒəb!]。
舉個例子,假如我今天去某醫院初診,院方會替我量身高體重。假設我站上磅秤,顯示出體重60公斤,護理師就記錄了下來。當我步下磅秤時,發現剛才在量我體重時,磅秤上有一隻螞蟻。我會要求把那隻螞蟻掃掉,再重新量體重嗎?當然不會。因為那隻螞蟻的重量對我的體重而言,是 “可忽略” 的。假如我在做精密的農藥殘留量分析檢驗,要稱取10毫克的農藥標準品時,天平上若有一隻螞蟻,那就不可忽略了。
我們現在的聖經是大公會議所接受,教導我們認識上帝的課本。
我們從小讀的教育部國立編譯館編定或審定的課本,這些課本難免會有印錯的地方,我們還不是照樣讀課本,從而獲得數學、化學、物理、……上的知識。
馬偕150多年前來台灣北部傳教時,跟隨他信上帝的台灣第一代基督徒,有不少是文盲。就算他們其中有識字的,那時也還沒有中文聖經好讓他們讀,馬偕隨身帶來的聖經極可能是英文版的,當中識字的第一代基督徒台灣人大概也無法讀。這群第一代信徒在沒有聖經的情況下,照樣信上帝,信耶穌基督。在座各位很可能就有他們的後代,第四代,或第五代。並且那些第一代信徒的後代,也出了不少牧師、長老。我意思是說,即使沒聖經同樣可以信上帝,何況我們現在有聖經,雖然內容有一些可忽略的小錯。當然,我們既然識字,又有中文聖經可讀,最好還是每天讀聖經,因為裡頭有非常豐富的,來自上帝啟發的智慧。
我從1989年慕道開始,每天讀聖經至少一章,太長的就讀半章,整部聖經讀完後,就重新又再讀。一直到現在,已讀過好幾遍了,仍舊每天讀聖經,為的就是要更加認識上帝。讀到發現聖經有錯的地方,就如同量體重時,看到磅秤上有一隻螞蟻一般,沒有妨礙的。不是說聖經有錯,就不能信。不用怕,我們的信仰不會因為現在的聖經裡有錯就崩盤。
《約翰福音》8:32 耶穌說:“真相 (或譯真理) 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知道我們手上的聖經並不是上帝默示的原件,知道我們手上的聖經有些地方可能因為當年傳抄而出現錯誤,知道這些真相,並不致讓我們失去信心。
林前13:12 我們如今彷彿對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模糊不清原文作如同猜謎〕到那時、就要面對面了‧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時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樣。
註:古時候是以銅為鏡,所以保羅說對著鏡子觀看,如同猜謎。
我們現在讀聖經,有不清楚的地方,當然要盡量查考,若真還是無法完全讀懂,等與主耶穌面對面,到那時就全知道了,如同主知道我們一樣,倘若還不明白,就直接問主耶穌吧。

我們現在的新約27卷是一直到公元397年才確立的。
公元367年,亞歷山太的主教亞那他修 (Bishop Athanasius) 在他的《Festal Letter for Easter》把現在的27經卷毫無條件的列為正典。公元397年的Council of Carthage (大公教會會議) 完全接納了這27經卷為正典。
為甚麼我說公元多少年,不說主後?
公元525年,基督教神學家狄奧尼修斯‧伊希格斯建議將耶穌生年定為紀元元年,以取代當時羅馬教廷所採用的「戴克里先曆」(以羅馬皇帝戴克里先登基之年,即公元284年做為元年)。伊希格斯並推算耶穌是生於羅馬建國後754年,但後來的歷史學家發現他的計算有誤,耶穌並非出生於公元1年;現在一般以耶穌誕生在約公元前7年至前4年左右的說法最可靠 (大希律卒於公元前4年)。
我手上這本嚴謹的研讀版The HarperCollins Study Bible提到年份時,就是用CE (common era: 公元) 和BCE (before common era: 公元前),而不用BC (before Christ: 主前) 和 AD (拉丁文Anno Domini = 英文in the year of the Lord: 主後)。
我們若說今年是主後2017年,事實上是錯的,若要用耶穌降生年為紀元,今年應該是主後約2021到2024年。既然是錯的,我們就要正確的說,今年是公元2017年。紀元錯了,並沒有影響耶穌降生的事實。

基督教最重要的兩個節日:耶穌聖誕節與復活節,其實也是錯的。
我們現在過的復活節,原本是古代西方人慶祝春回大地一切恢復生機的節日,可追溯到古巴比倫的愛情、生育和戰爭女神「伊什塔爾 (Ishtar)」。後來,日耳曼民族每年春分都要祭拜「曙光女神 (Sunner,又叫Eostre)」,盛宴將在春分時舉行,後人認為太陽是從東方升起的,演變成西歐的黎明和春天女神以Eastre為名。現在的復活節英文Easter就是這樣來的。
早期的基督教會,按照耶穌使徒的傳統,在猶太人的逾越節當日,即猶太曆尼散月14日,紀念耶穌的受難和復活,以示耶穌是逾越節的羔羊 (哥林多前書5:7)。然而,西方包括羅馬在內的教會,以耶穌在星期日復活為理由,改在逾越節後的星期日紀念耶穌復活。各地教會對復活節日期爭論長逾一世紀,結果拋棄了依照猶太曆法在逾越節紀念的使徒傳統,而由教會自行計算每年復活節的日子。
羅馬皇帝君士坦丁一世在公元325年召開第一次尼西亞大公會議,訂明了各地統一復活節日期,及不用猶太曆法定出。復活節是星期日,因星期日被教會視做為耶穌死而復活的日子,所以復活節就在每年春分後第一次月圓後的第一個星期日舉行。
每年春分後第一次月圓後的第一個星期日,與耶穌何干?
復活節的日期是錯的,也不影響耶穌復活的事實。
關於耶穌聖誕節,有一個說法是這樣的:
相傳羅馬帝國的君士坦丁大帝,於公元312年在穆爾維大橋戰役勝出後,轉信了基督教。然而,他承襲了父親的信仰,信奉巴比倫的太陽神塔模斯 (Tammuz),而塔模斯的生日正是12月25日。於是,君士坦丁採用了此日為耶穌降生的生日。
東方正教會稍晚以儒略曆定於1月7日,亞美尼亞教會則定在1月6日或1月19日。
由於耶穌死亡的確切日期在四本福音書中有明確記載,根據《馬太福音》26:17,耶穌跟門徒前一天晚上慶祝逾越節,所以耶穌死於猶太曆尼散月十四日,相當於新曆3月25日或4月6日。耶穌30歲開始傳道,於傳道後三年半被殺,若以此來推算耶穌的生日,耶穌受難日往後推6個月就是他的生日--大致上是9月底到10月初之間,不可能是12月25日至1月6日。
我們現在慶祝耶穌聖誕節的日期,也是錯的,同樣不影響耶穌誕生的事實。

所以不用害怕接受現在的聖經有錯,主前、主後紀元有錯,耶穌聖誕節及復活節的日期有錯這些事實。這些錯誤,比起上帝全知全能公義慈悲的偉大,都是可以忽略的。
PS:
① The HarperCollins Study Bible (New Revised Standard Version) 是我1995年12月24日在南門長老教會受洗時,鄭仰恩牧師專工從美國訂購來送我的禮物,謹此特申謝忱。
② 上面【申論】之第四、五兩段裡有些資料是直接從網路上抓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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